商场动态标识信息显示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0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等的有关规定。标识信息显示系统的设备和管线的规划和设计应纳入到相应的建筑物的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规划和设计之中,并应考虑施工和维护的方便,确保标识信息显示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动态标识信息显示系统应由显示、驱动、信号传输、计算机控制、输入和输出等单元组成。其显示装置的屏面显示设计,应根据使用要求,在衡量各类显示器件及显示方案的光电技术指标、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屏面规格及光学性能等技术参数。
各类动态标识信息显示系统的显示终端装置应预留有联网接口,为联网发布信息提供接入条件。标识信息显示系统应具有可靠的清屏功能。